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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学习《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9日 09:36 来源:党委宣传部 (阅读量: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 46 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现已印发,自 2020 年 3 月1 日起施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学习活动,要求如下:

一、深刻认识《规定》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设置的课程。思政课教师是承担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中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打造可信、可敬、可靠,乐为、敢为、有为的思政课教师队伍,思政课教师队伍不断壮大。

《规定》是教育部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出规定。《规定》的发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充分调动思政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深化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深入开展《规定》学习活动

1.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开展《规定》的学习活动。校、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 1 次集中专题学习研讨,通过学习研讨认真学习《规定》,深刻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夯实条件保障,为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22.马克思主义学院要会同教评与教发中心将《规定》精神学习宣传作为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全体思政课教师、思政课建设管理人员、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等要深入学习《规定》,做学《规定》、守《规定》、用《规定》的表率。

3.学校要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结合实际,制定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编制保障、岗位津贴、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等政策规定。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规定》的情况,请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李丹 0371-65680044

电子邮箱:hnzyxcb@126.com

附件:《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 46 号令)

河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0 年 3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