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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09:46 来源:宣传统战部 (阅读量: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河南中医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政研字〔2009〕5号)精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决定,评选2014−2015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评选出先进集体5个,从全校各部门、各单位产生;评选出先进个人25名,从各党总支推荐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候选人中产生(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推选条件: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思想政治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制度健全,措施到位;队伍政治坚定、思想开拓、素质优良、团结向上;

3、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清晰的思路、明确的举措和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发〔2013〕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校党委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决策和部署,取得显著成绩;

4、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较多,配套资金到位及时;

5、认真研究和解决当前校、院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规律,在思想创新和工作创新方面取得新成果,并获得相关荣誉。

(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主动,业务熟练,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业绩突出;

3、在学校一线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在“三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4、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本人近两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

5、近两年来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论文或主持1项校级以上(含校级)思政类相关课题。

三、申报时间

截至2016年1月15日。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须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书面申请和2014−2015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和相关支撑材料。(见附件2);

(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照评选条件推选候选人,候选人须填写登记表(见附件3),并提交2014−2015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事迹(2000字左右)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由各党总支集中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教学实验大楼BN605房间)。联系人:白海霞,联系电话:65680044。

附件:

1、各党总支思政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河南中医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河南中医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河南中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