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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度全省高校思政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8日 19:10 来源:党委宣传部 (阅读量: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思政〔2015〕360号)精神,现将校组织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候选人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校党委、行政职能部门、院系党总支及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的教职员工,重点是在学校一线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校级领导干部和副厅级以上干部不作为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师生信任和尊重;本人近两年来(截止到申报日,下同)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应政治荣誉称号,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拓展工作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认真解决师生中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成绩突出,得到师生广泛认同;

4.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两年来至少公开发表过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论文或主持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

5.鉴于“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两个奖项已经单列,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再参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

6.已经获得过历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报名额

各分党委推荐1-3名候选人,各党总支推荐1-2名候选人,各直属党支部推荐1名候选人。

四、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须提交材料:《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先进个人”候选人情况统计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以内)一式3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申报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并按照申报材料清单,于6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宣传部(教学实验大楼BN605),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白海霞,联系电话:65680044。

附件: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先进个人”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