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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感动校园”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8日 10:32 来源:党委宣传部 (阅读量: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展示我校广大师生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14“感动校园”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院党字〔2014〕43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要求,讴歌先进模范人物,倡导良好校园风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激励广大师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汇聚成立德树人工作的正能量,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员工,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也可以是社团、班级、组织或团队等群体。

三、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爱护师生;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勤奋好学,任劳任怨,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4.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学校、集体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在校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

5.文明守礼,诚信友善,尊师爱生,乐于助人,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广泛赞誉和师生的一致好评;

6.在外地学习、工作期间,自强不息,艰苦创业,诚实守信,见义勇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河南中医学院人的声誉,展示了河南人的良好形象;

7.人物(群体)事迹主要发生在2011-2014年度。

四、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出2014“感动校园”年度人物(群体)10名。

五、推荐名额及评选程序

1.在职教职工候选人的推荐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推荐候选人不拘泥于本单位,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2-3名教职工候选人和1-2名学生候选人;直属党支部推荐1-2名教职工候选人;

2.学生候选人的推荐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先期组织海选,以班级(在校一至四年级)为单位,每班推荐2-3名教师和1-2名学生候选人;

3.推荐名单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4.确定后的初步人选名单以及事迹在师生中公布,由师生再次进行推荐;

5.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师生推荐情况最后确定10名师生(群体),其结果在学校外网进行公示;

6.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评选细则另行公布。

六、表彰奖励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年度人物(群体)报请校党委研究后,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召开颁奖大会予以表彰。

七、有关要求及事项

1.开展2014“感动校园”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是深化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届时,校报将开设活动专栏,专题宣传先进典型,报道活动动态;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进行推荐,确保质量;

4.本活动自2015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

5.材料申报

(1) 填写《2014“感动校园”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另附3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2寸标准照和6寸生活照各1张;先进群体要另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介绍,6寸活动照片2张;

(2)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成一式10份,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2月23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教学实验大楼BN605)。同时发送电子文档,电子信箱:hnzyxyxc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海霞 65935620


中共河南中医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